有建設工程勘察資質還需要辦理測繪資格證嗎?
工程勘察和測繪的資質是不一樣的,需要重新辦理測繪資質。樓主說的施工隊放線一般只進行放線測量,在目前國內還不強行要求資質,但是你勘察一般要進行地形圖測繪,是國家強制要求需要資質才能進行測繪的項目。測繪資質要去當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一般是測繪局)登記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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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勘測定界圖需要什么資質?是屬于測繪的什么級別?
勘測定界屬測繪資質中的地籍測繪。原來國土部門也發(fā)勘測資質,現(xiàn)在廢除了??睖y定界圖只要具有丁級資質就可以。但丁級資質中必須有這一項。
利用實測界址點坐標和實地調查測量的權屬、土地利用類型等要素在地籍圖或地形圖上編繪或直接測繪。
擴展資料:
土地勘測定界圖是集合各項地籍要素、土地利用現(xiàn)狀要素和地形、地物要素為一體的區(qū)域性專業(yè)圖件。用地范圍內的行政界線、各權屬單位的界址線、基本農田界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zhèn)建設用地規(guī)模范圍內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范圍線、土地利用類型界線。
研究和測定地球的形狀、大小和地球重力場,以及地面點的幾何位置的理論和方法。大地測量學是測繪學各個分支的理論基礎。
基本任務是建立地面控制網、重力網,精確確定控制點的三維位置,為地形圖提供控制基礎,為各類工程施工提供依據,為研究地球形狀、大小、重力場以及變化,地殼形變及地震預報提供信息。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測繪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土地勘測定界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程勘察資質標準
文物勘察需要提供哪些手續(xù)?
文物勘察需要的手續(xù):
第二十八條?從事考古發(fā)掘的單位文物勘探是否需要測繪資質,為了科學研究進行考古發(fā)掘文物勘探是否需要測繪資質,應當提出發(fā)掘計劃,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文物勘探是否需要測繪資質;對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考古發(fā)掘計劃,應當經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批準或者審核前,應當征求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及其他科研機構和有關專家的意見。
第二十九條?進行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事先報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從事考古發(fā)掘的單位在工程范圍內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進行考古調查、勘探。
考古調查、勘探中發(fā)現(xiàn)文物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根據文物保護的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共同商定保護措施;遇有重要發(fā)現(xiàn)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及時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處理。
第三十條?需要配合建設工程進行的考古發(fā)掘工作,應當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文物行政部門在勘探工作的基礎上提出發(fā)掘計劃,報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批準。國務院文物行政部門在批準前,應當征求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及其他科研機構和有關專家的意見。
確因建設工期緊迫或者有自然破壞危險,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急需進行搶救發(fā)掘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門組織發(fā)掘,并同時補辦審批手續(x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擴展資料
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的;
(三)擅自將國有館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給非國有單位或者個人的;
(四)將國家禁止出境的珍貴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給外國人的;
(五)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盜竊、哄搶、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國有文物的;
(八)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為。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法規(guī)定,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guī)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違反本法規(guī)定,構成走私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海關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給予處罰。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文物勘探資質怎么辦理
您好,可以去當地的政務網辦理。這是浙江省資質審批情況,您可以參考一下。
第十九條 申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甲級資質或申請增加甲級資質業(yè)務范圍的單位,應當報請所在地省級文物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報國家文物局審批。
申請乙級及以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或申請增加乙級及以下資質業(yè)務范圍的單位,應當報請所在地市、縣級文物主管部門初審合格后報省級文物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條 近五年內,因工程質量、管理創(chuàng)新、科技創(chuàng)新獲得與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相關的國家級、省部級獎項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經所在地省級文物主管部門推薦,申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甲級資質的,可適當放寬第十五條(二)、(四)項標準。
第二十一條 申請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或申請增加業(yè)務范圍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申請表;
(二)企業(yè)單位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事業(yè)單位主管機關頒發(fā)的單位法人證書或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身份證復印件;
(四)文物保護工程責任設計師的勞動合同(事業(yè)單位為聘任合同)、任職文件、文物保護工程責任設計師證書、社會保險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五)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及審批文件。
第二十二條 國家文物局和省級文物主管部門每年第一季度組織審定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并頒發(fā)相應的資質證書和勘察設計圖紙報審章。